各位大神,事情是这样的:
未婚夫已经有
申根签证,并且人已经在
西班牙,在学习一个为期两个多月的课程。他的课程3月17日结束,他的
签证4月20到期。我本人趁他
签证过期前,打算和他在欧洲旅行两个礼拜,再一起回
中国。
我现在申请
奥地利签证,路线是:
奥地利(4日),
德国(2日),
瑞士(3日),
巴塞罗那(3日)。
我本人的情况:
1. 工作固定(培训机构教师),有企业在职证明,有流水(工资约8000),有存款(约8万),有股票等有价证券,有车
2. 2015年拿过
申根签证(意签),去过欧洲旅游(与家人一起申请的)
3. 其他文件(机票,
酒店,
行程等)全部齐全没问题
4. 但这次是单独我自己一个人签。我未婚,并且一人独自前往,但是旅行过程是与未婚夫同行的,我们计划在
奥地利汇合。
我的问题:
我这种情况,到底需不需要在解释信里提及未婚夫的事情?需不需要与
签证官说明,我有同行者,并且同行者已人在欧洲,并提供同行者基本资料?
还是直接只字不提,当作我单身女子独自一人去旅游那样申请呢?
哪种操作方式通过率会高点呢?
期待有经验的宝宝给我一些宝贵意见!快递签了……T^T 非常感谢!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