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目:
第三国飞
香港,需要入境
香港,停留两天。
可以出境
香港,再次入境
澳门,从
澳门回国么?
==========20170706==========
之前给
澳门警署发了邮件,没想到居然回复啦。
总结一下就是,第三国如果没有入境
香港,落了
香港直接去的
澳门,就算是第三国借道
澳门,可以直接入境。
如果入境了
香港,再去
澳门,就不算是借道,需要签注
贴全文如下:
就 台端於29/06/2017之電郵查詢,現謹覆如下:
根據 台端所述的情況,並不符合現行有關中國護照持有人過境本澳的相關規定。
按照現行的中國護照旅客過境規定,有效的中國護照持有人,持有效的第三國家入境簽證、或經澳門國際機場前往國外,或由國外前來本澳,可獲最多7天的過境逗留許可,無須辦理入境簽證,同時,可由本澳任一邊境站入出境 (註: 前往國外的旅客於過境期間,須具備前往第三國家有效的入境簽證,及由澳門機場往來當地的有效機票) 。
如由第三國經
香港海天碼頭(沒有入境
香港)前來本澳,符合現行有關中國護照持有人過境本澳的相關規定。如選擇入境
香港,則不符合現行有關中國護照持有人過境本澳的相關規定。
澳門 治安警察局 出入境事務廳
地址:澳門氹仔北安碼頭一巷出入境事務廳大樓
對外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 (公眾假期除外)
查詢電話:(853) 2872 5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