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7月的
法国行在租租车上选择了enterprises租车行,租了一辆轿车,预定单上租车费用是407欧。去店里增加全险,被告知只有20/天,500欧封顶赔偿额,这一种
保险。我们
行程是五天,于是增加了100欧。对方还要求200欧押金,七七八八总共付了近700欧。
行程结束,
尼斯还车,验车发现反光镜有被树枝刮到的痕迹,非常淡的一条。车行说定损后会联系我们赔偿,500欧以下我们自行承担,500以上
保险承担,也就是说最多最多赔500欧了。之后的二天,我们当时已经回到
巴黎,突然收到短信,信用卡被车行扣款1370欧的预授权,我们当即要求
中国银行冻结信用卡,银行说不能冻结,只能挂失。于是我们办理了挂失。却在隔天回到上海以后发现这笔1370欧的费用已经变成消费了。 目前我们正在通过租租车跟enterprises车行沟通,提醒大家租车要小心
按说这500就是excess fee,你们就出500就可以的。
除非是保险不涵盖的损伤,但是这种应该是涵盖的。
1.本计划的投保年龄为出生后满60天至85周岁。71-85周岁被保险人“意外身故、伤残”和“公共交通工具意外双倍赔付”的保险金额减半,保险费无变化。
2.请注意10岁以下及,10-18周岁未成年人的身故累积赔偿金不超过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人民币20万元和50万元。
3.投保人需在出发前投保并缴付保费以保证保险及时起保。
4.本保险计划在同一保险期限内每一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投保以壹份为限,最终给付金额以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5.所有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及其他条款均以正式保险合同为准。
6.本产品承保的高风险运动包括但不限于潜水、滑水、滑雪、滑冰、驾驶或乘坐滑翔翼、滑翔伞、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马术、拳击、特技表演、驾驶卡丁车、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蹦极。
7.全球含北美除外国家:中国大陆,阿富汗,布隆迪,乍得共和国,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厄立特里亚,几内亚,海地,伊拉克,科特迪瓦共和国,利比里亚,所罗门群岛,索马里,苏丹、伊朗、叙利亚、朝鲜、南极洲、布韦岛、赫德岛和麦克唐纳群岛、南乔治亚岛和南桑威奇群岛及其他救援公司无法提供服务的正在遭受联合国、欧盟、美国经济或贸易制裁的国家或地区。
5、开具发票提示:当发票抬头为单位名称时,须以单位名称做为投保人信息填写,证件类型选择其他,证件号码填写统一信用代码即可。当发票抬头为个人时,须填写真实有效的投保人和被保人信息即可。
如何开具发票:可直接在电子保单中回复“我要开发票”,当一张保单出现多名被保险人时须注明发票形式整张开具或单张开具,如需寄送须提供寄送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