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刚面签通过。ds160填写的出入境时间是在1.2月份,即学生的寒假,呆17天。理由是看望几个亲密的朋友(这个是事实)。但是我实际现在因为自己有课外学业安排,处于休学状态,想12月去,并且打算呆40天。住在男朋友那里。担心几个问题:1.我是学生,为什么可以再非寒暑假去旅游? 2,旅游为什么呆那么久? 我目前计划的应对是:我会携带好在读证明,集体户口等,以及返程机票,预订
酒店,说辞是—我现在在临床实习,可以向医院将寒假的假期提前,体会
美国的圣诞节氛围,并且那个时候朋友们在放寒假,我可以住一个同学的宿舍几天。 不知道这种程度是不是足够了。 应该会没问题吧? 中介朋友说我担心太多了。 但我还是比较紧张。 就向众多网友求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