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在一家国企设计院上班,这个设计院由很多子部门构成,但是我不是正式编制,是劳务合同,我开在职证明是准备找我们这个子部门开在职证明,章也是准备盖这个子部门的,但是“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这个是我们这个设计院的,章也是该设计院的的不是子部门的,请问这种工作证明会不会有问题啊?
PS:比如这个设计院的章就叫XXXX设计院(盖在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上),但是我工作证明盖的章就是XXXXX设计院XXXX部门。劳烦解答,万分感谢!!
2、我在
签证申请表上填的公司电话,是该填写我工作证明上留的证明人的电话,还是留自己办公室的电话呢?如果都是填写工作证明上留的电话,那么是否需要在什么地方填写自己办公室的电话以方便调查人员电调呢?
3、我工作证明上用的公司的信签纸,上面有个联系电话,这个电话我怕电调的打过来查我查不到,我悄悄改成我们部门领导的电话,使馆会在网上查我们公司的电话是不是和我信签纸上的电话一致吗?
问题有点多,还望各位大神解答下,谢谢~!!!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