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广州一家国企工作,目前因项目要求长期外派,一年有一半以上时间在
马来西亚,公司要求外派持公务护照。
本人5月4日在广州
西班牙签证中心递签,随后飞到
马来西亚,5月7日领馆打电话来询问我人在哪里,是否自己递的签,为何护照上交仍可以出国等问题,我一一进行回答。5月11日早上查询发现是护照即将寄出的状态,下午
签证中心来电话说我的护照和材料领馆不受理,让我写邮件把名字和银行卡报过去,他们退还
签证费用。目前还没有收到护照和材料。
与我同行的朋友在北京递签,
行程和订单完全一致,唯一的不同是他在国内工作。另外我的银行流水也应该没有问题。所以是否是我的工作性质的问题造成我不能在广州递签?但因公司要求外派和出差使用公务护照,我没有理由拿着公务护照在
马来西亚办理因私护照的
签证,因为因私护照上没有
马来西亚的工作
签证和出入境记录。
所以我想问几个问题:
1.
签证材料不受理是拒签吗?会在护照上有痕迹吗?
2. 我是应该写申述信说明我还是应该在广州递签吗?申述信需要本人亲自交到领馆吗?
3. 如果我准备二签,与一签之间有规定需要间隔多长时间吗?领馆是否有我之前递签的资料?我如果更改为在国内工作,会被视为欺骗吗?
申根有明确领区,除非你长住该领区或户口该领区,否则不受理。之前有小伙伴是北京人,但长期在上海工作,问过上海领馆,允许上海申请,就可以。你可以先写邮件给领馆问一下,你这情况受不受理,受理的话,再过去。省得一跑再跑
2、你没有被拒签,如何申诉?
3、拒绝受理也会有记录的,当然,不是记录在移民局系统里,只是签证处会有自己的记录,所以,建议你在常住地申请。
申根签需在常驻地才可以签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