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是海外留学生,今年8月打算去
纽约玩几天,
签证和往返机票都已经办好了。
5月办理
签证的时候打算的是单身出行,在
纽约玩一周左右的样子,住宿也都是自己定。在DS160表格上也是按照这个内容填写的,“在
美国是否有联系人”一栏也填的是
酒店的名字。
但办完
签证之后,楼主在
纽约留学的朋友知道了这个消息,就邀请楼主去她家住,不要再住
酒店了。想想能省一笔
酒店钱,而且和她也是多年不见的关系不错的朋友,就答应了。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EVUS上的“在美联系地址”可以直接填写我朋友的住址吗?和DS160不符合会有关系吗?入境的时候移民局官员会因为这个原因把我带去小黑屋吗?
希望各位的解答。谢谢!
【签证类型】:美国个人旅游签证
【入境次数】:多次
【停留时间】:180天(具体海关批)
【有 效 期】:10年有效
【办理时长】:12-20个工作日(面试后8-10工作日)
【是否面试】:是
【送签领区】:广州领区/上海领区/北京领区/成都领区
【受理范围】:不分领区,全国各省份颁发护照就近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