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突然收到了SIXT的“索赔信”,求教各位有何处理办法
事情的经过:
去年五一去
瑞士自驾,在租租车上下的订单,买的租租车的超级补充全险(
中国平安的),在
日内瓦万国宫路边停车场,车窗被人给砸了,当时联系了SIXT和当地的警察局,警察局做了记录,给开具了一份证明。回到SIXT
日内瓦机场店更换了另外一辆车。当时的店员复印了警局的资料,我拿走了原件,当时的说法是不需要我们赔偿,但我没有留下录音等证据。
但是时隔一年以后,突然SIXT发信要求赔偿,750
瑞士法郎左右。而联系租租车这边,又以超过一年为由,不愿启动
保险流程。
求教各位,这种情况有什么途径可以帮助解决,多谢多谢!
但是,我没有在合同里和订单里看到承保期为一年,这个一年的有效期是国内保险行业统一规定的吗?
另外,我购买保险时候并没有告知一年内的才能保险啊。
还有就是你可以先回复当时的情况,说是店员讲的不需要赔偿,看对方怎么说
保险有期限的?
1.本计划的投保年龄为出生后满60天至85周岁。71-85周岁被保险人“意外身故、伤残”和“公共交通工具意外双倍赔付”的保险金额减半,保险费无变化。
2.请注意10岁以下及,10-18周岁未成年人的身故累积赔偿金不超过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人民币20万元和50万元。
3.投保人需在出发前投保并缴付保费以保证保险及时起保。
4.本保险计划在同一保险期限内每一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投保以壹份为限,最终给付金额以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5.所有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及其他条款均以正式保险合同为准。
6.本产品承保的高风险运动包括但不限于潜水、滑水、滑雪、滑冰、驾驶或乘坐滑翔翼、滑翔伞、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马术、拳击、特技表演、驾驶卡丁车、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蹦极。
7.全球含北美除外国家:中国大陆,阿富汗,布隆迪,乍得共和国,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厄立特里亚,几内亚,海地,伊拉克,科特迪瓦共和国,利比里亚,所罗门群岛,索马里,苏丹、伊朗、叙利亚、朝鲜、南极洲、布韦岛、赫德岛和麦克唐纳群岛、南乔治亚岛和南桑威奇群岛及其他救援公司无法提供服务的正在遭受联合国、欧盟、美国经济或贸易制裁的国家或地区。
5、开具发票提示:当发票抬头为单位名称时,须以单位名称做为投保人信息填写,证件类型选择其他,证件号码填写统一信用代码即可。当发票抬头为个人时,须填写真实有效的投保人和被保人信息即可。
如何开具发票:可直接在电子保单中回复“我要开发票”,当一张保单出现多名被保险人时须注明发票形式整张开具或单张开具,如需寄送须提供寄送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