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晚住进一家宾馆,由于行程不确定,所以当时只付了一晚的房费,今早8点起床后我要求续房,被店家拒绝,并告诉我,我必需离开,房子已经租别人了!我想知道我要续房是否合理,店家在我还未到用房期限的情况,把房租别人是否付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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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的答案和知识帮助了我,穷游相识,江湖再见!
同时感谢一下TA
没有空房时,你主张这一权利,叫霸道。
你的住房时间只到12点。其后房间使用权归店家所有并受其处置,与前面房客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