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Evisa在去程的时候一定先用而不得过境签吗?
去程是
中国飞
吉隆坡飞印尼
日惹,计划用120H过境签,回程是
巴厘岛飞
吉隆坡,玩6天后飞回
中国,用EVISA,可以这样吗?因为担心去程的时候就被用掉EVISA
作者于 2020年01月06日补充:
感谢这两天有许多热心朋友回答问题,有不少探路者级别朋友的回答是不可以,只有少数几个朋友说可以,但是不可以的依据和条例是什么并没有列举出来,下面将本人亲历告知大家,2011年本人就在有贴纸签的情况下,经吉隆坡飞第三国,去程拿到120H,回程用纸签在大马玩了8天.
过程实在很简单: 在吉隆坡下飞机后,本人来到120H窗口,向工作人员提交护照,往返全程机票打印件(18小时后吉隆坡飞仰光,返程仰光飞吉隆坡,8天后吉隆坡飞国内共3程),翻到纸签页指回程机票示意在回程时用,现在申请120H,工作人员在认真地看过我提交的资料后点点头,给了我120和过境签 ,没有任何问题 和刁难。
我本身就是符合去程用过境签,回程用纸签,这样合理的事情,不明白有的朋友回答是不可以? 而且当时我们2个人分开航班到吉隆坡,都是这样获得的过境签回来用护照上的纸签。
所以我认为,如果自己出示足够的资料显示我现在去程必须用过境签,回程用纸签,做好沟通,海关人员是会给,而不是一定要先用掉纸签这种很无从考证的说法。
本人发这个帖子是因为当时没有EVISA 昨天申请见麻烦,改申请纸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