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男朋友是
加拿大籍在
德国学习,现在他生病一个脚痛风一个脚扭伤,他一个人在家修养,有时候一日三餐都有问题,不方便走路,我的工作比较自由在自己家里的公司工作,所以安排了90天想去看望他照顾他。4月12号我在武汉通过武汉金茂
德国签证受理中心递交了我的访友签材料。申请的90天。材料按照受理中心的访友签准备的。(我的护照、照片、邀请函、经济担保函、90天的
保险、在职证明、营业执照、关系证明、银行流水存款7万左右)一个星期以后接到电调:主要问的是我工作情况,具体什么时间开始工作,在哪里工作…然后我和她沟通以后她说你现在说的比较合理,然后写一封邮件解释你的工作情况,附上你的社保,我帮你和
签证官解释一下。当天晚上我就准备好邮件发给大使馆了。一个星期以后收到拒签通知。第八条停留目的和条件不可信。所以我想到家帮忙分析一下是因为我没有提供机票和
行程、还是他们怀疑我工作情况不合理?我现在打算申诉,我材料都没有作假,但是之前办过
法国的没有准备什么就过了,所以想这一次应该问题也不大,所以没有写的太详细他的病情也没有提起,只是说我们很想念彼此很久没见之类的,因为他的病情不方便走路,所以我们也没有计划要出去游玩,也没有
行程,这次申诉想把我们的情况再说明一下,材料再补充一些会不会有可能申诉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