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帮我妈妈和我朋友的妈妈申请的法签,因为我妈之前有过
荷兰申根签(三个月多次)然后她俩都有英签,朋友的妈妈还有
日本签证。因为我妈和她妈妈(朋友也在
英国读书)是打算暑假来
英国找我俩玩,顺便游欧洲,所以肯定希望出多次,我就做了三次
行程,13号北京申请的,结果今天拿发现被拒了,理由是第八条,
行程可信度不高。因为本来第一个
行程就是计划我们两家玩,所以我还附上了我两年多次的
荷兰签证和她三个月多次的
德国签证。因为都在外读书资金证明肯定没啥问题,也不是未婚。但是因为我妈想在
英国待到圣诞所以有机会就去欧洲玩一下这样,所以还是希望能拿到三个月多次。我就给她做了三次
行程,然后都是自己做的,就想问问大家我
行程到底问题在哪里?还有我是应该申诉还是应该直接准备马上递签新的?我妈七月中就要来了,有效急
你如果要申诉,必须证明你递交的行程就是实际行程,比如准备好三次往返的飞机票,说明你为什么要这么玩,我认为这很难,因为谁也不可能这么走。
建议不要申诉了,还是马上准备重新递签吧,重新递签的行程就按照你原来的第一个行程和第三个行程,把第二个行程缩减并入第一个行程,两个行程之间的时间你妈妈去英国在你那里休息。写一个解释信,解释之前被拒签的行程是写错了,中间是去伦敦不是回北京,另外你这次优化了行程,把原来的一二次行程合并了。你这样做行程获签就一定会给多次的,因为你需要出申根再进入,而且时间能够覆盖你需要。
另外,题主是不是把多次和有效期的概念搞混淆了...
我之前想拿荷兰的多次,做了两个行程,当时还是直接到领馆交材料,收资料的人直接把第二次的退出来了,说:下次的下次再申请。
2、从单次行程而言,你第一次行程在西班牙停留时间比法国时间长,应该向西班牙递签申根签证。
按普通旅游,出半年,一年多次机会很高结果画蛇添足弄巧成拙。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