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上
新加坡大使馆的关于VTTF的说明:
以下信息适用于符合96小时过境免签(VFTF)条件的旅客。来自独立国家联合体(独联体)、
格鲁吉亚、
印度、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库曼斯坦和
乌克兰的国民有机会享受此政策。
符合VFTF条件的过境旅客须同时满足现行入境要求方可入境
新加坡。最终是否可以入境由入境处的
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ICA)官员断定。
我们严禁根据VFTF计划入境的旅客延长停留期。
中国公民
在前往第三国家或从第三国家出发需过境
新加坡时,符合以下条件的
中国公民均可享受 96 小时VFTF:
您可以乘坐任何交通工具入境
新加坡,但必须乘飞机或乘船离境;且必须持有96小时内离境
新加坡的有效续程机票、渡轮票或船票;且
必须持有以下国家签发的有效
签证*或长期通行证(自根据VFTF计划入境
新加坡之日算起,有效期至少为一个月):
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
日本新西兰瑞士^
英国美国*
签证的有效性取决于是否可凭借所持
签证入境以上任何一个国家。持单次入境
签证(SJV)的旅客在返程过境
新加坡时(即:单程
签证已使用并失效),也可以享受VFTF,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旅客直接从签发SJV的国家出发,途经
新加坡,而后直接返回其所属国;
上次使用SJV后,尚未返回过所属国。
^适用于
德国签证、
瑞士签证、或可入境
德国或
瑞士的
申根签证。
我持有有效美签,从上海飞
新加坡,停留4天,
新加坡飞
马累,然后再从
马累飞
新加坡,停留1天,第二天
新加坡飞上海。
两次停留都可以申请VFTF吗?说明上好像没写不能连续使用。
不过原则上来说,没说不可以就可以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