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下各位资深的驴友,我和我老公4月5日通过旅行社递交的
西班牙申根旅游
签证资料都被拒签了,原因是我老公的父母和哥哥都在
西班牙,我们没有写在资料里,我真的是属于无辜受牵连。在此期间我老公接到使馆电话询问其父母的情况。拒签信上我们的拒签理由是:您提供的用来证明旅行目的和
行程情况的材料不可信 您未能证明在
签证过期前离开成员国的意图这两条。我老公已经去过
西班牙3次,以前都是自己办的,这次找的旅行社极其不负责任,没有让我们把这么重要的信息填写在资料里导致拒签。我们资料是通过杭州
西班牙签证中心递交给上海使馆的,我们去杭州
签证中心拿护照何拒签信的时候,那里的工作人员说我们这种情况去申诉,通过率还是很高的,我就想请问下各位:我们是不是要根据使馆拒签的这两条理由再递交下针对这两条理由的证明材料,比如再做一份详细的
行程表,我们当时申请的
签证时间是1个月,我们是不是可以缩短些时间,还是按照原来的1个月时间做一份出去1个月的旅行
行程表。请各位大神帮帮忙,分析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