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下各位资深的驴友,我和我老公4月5日通过旅行社递交的
西班牙申根旅游
签证资料都被拒签了,原因是我老公的父母和哥哥都在
西班牙,我们没有写在资料里,我真的是属于无辜受牵连。在此期间我老公接到使馆电话询问其父母的情况。拒签信上我们的拒签理由是:您提供的用来证明旅行目的和
行程情况的材料不可信 您未能证明在
签证过期前离开成员国的意图这两条。我老公已经去过
西班牙3次,以前都是自己办的,这次找的旅行社极其不负责任,没有让我们把这么重要的信息填写在资料里导致拒签。我们资料是通过杭州
西班牙签证中心递交给上海使馆的,我们去杭州
签证中心拿护照何拒签信的时候,那里的工作人员说我们这种情况去申诉,通过率还是很高的,我就想请问下各位:我们是不是要根据使馆拒签的这两条理由再递交下针对这两条理由的证明材料,比如再做一份详细的
行程表,我们当时申请的
签证时间是1个月,我们是不是可以缩短些时间,还是按照原来的1个月时间做一份出去1个月的旅行
行程表。请各位大神帮帮忙,分析下,谢谢!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