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情况是离异,白本,民营五年公司法人,经营还不错,平均月收三万加,无房(离婚时给了前妻)有车,为方便照顾老人就住我未婚妻妈妈家所以没买房,房证是她妈妈名,户口不在一起,订9月结婚,本打算结婚前出去玩一下结果一签被拒,拒的过程在这里,
https://m.qyer.com/ask/question/4217073?source=app所以二签的时候想带未婚妻去,她也白本,无房,十年前被
新西兰拒签(团签时被团内拒签的一女生举报,结果她也随着被团灭了),
我们情况特殊,我俩还没领证,也不需要买房所以没买,
一种想法是:我俩去签,不给孩子办签,孩子六岁男孩,一是单心如果被拒了小孩会问,我怕影响他以后长大了签,二是长途飞十五小时他受不了。
二种是,我们三口办一起办
签证,但是我俩没结婚,而且我未婚妻的户口还在他前夫户口上没迁出来原因也是为孩子。
三种是:我改一下ds160表,然后还是自己去单签,谁帮忙分析下哪个好呗。
我就今年8月末有十来天空,一直想去黄石公园,有时真希望黄石不在
美国,就不用费这劲了,请帮下忙,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