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外贸公司,七月份去参加
哥伦比亚和
巴拿马展会,结束后从
美国回国会在
美国玩4天,现在已经提交了DS160约5月30号面签,B1/B2类型。
一共4个女生,三个未婚,一个已婚有小孩,有两个人签过
德国/
荷兰,打算分开排队面签不同的VO, 月薪写的一万。
有个很纠结的地方,填DS160时我们没有写在
美国逗留时长,如实填的
行程机票信息,从
美国入境7月9号到7.31号从
美国回来(整体跨了22天,当时不应该写这么长的),;
假设VO问我们逗留这么久做什么, 我们打算不提去
哥伦比亚和
巴拿马参展的事情,把
行程分为两段。10天在
美国,10天在
哥伦比亚:
方案1: 做好两个国家的旅游
行程,VO问到时就按纯旅游的回答
方案2:做两个国家的拜访客户+各2天旅游的
行程 ,请客户帮忙开邀请函。(公司出国出差都会给同事一两天在当地玩)
我们申请的是B1/B2
签证,公司是工厂做出口。同事都比较倾向于方案1,纯旅游,但是我总觉得DS160预判系统和VO是默认我们会有商务活动了,比较倾向拜访+旅游的回答。
期望大家的回复,现在卡在这了 ))
不提另一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