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程航班,
香港航空,
第一程就被航空公司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改签过一次,到达时间第二程飞机已经飞走了……
心想着航空公司会给安排的,不担心。
但是乘坐完第一程航班,航空公司原因延误,到达
香港,当天已经没有可飞的飞机了,只能等第二天有航班再飞……
地勤有帮忙联系说让我们自己去找
酒店住宿,然后拿着发票找航空公司报销……
难道不应该是航空公司帮忙安排
酒店和餐食嘛?怎么还要自己去找?然后再报销?这种操作可靠吗?是不是还要航司出延误证明,整个报销流程也就是告诉我们打个电话发给邮件……
请问这种事该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