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签证持有人在
签证到期前离开
申根区的意愿 ,对于无业,单身的女士这个怎么写?
拒签理由只是第9条:未能确定您打算在
签证到期前离开成员国的领土。
签证官关于这个信上解释说考虑以下6个方面:
1、
中国的家族根源(配偶,未成年子女,照顾责任等)
2、专业承诺(存在固定雇佣关系(我没有),学习(我没有),工资(我没有),休假证明(我没有),雇主证明(我没有))
3、经济联系(常规其他收入,例如 租金,房地产或自谋职业)我也没有
4、过去正确使用
申根签证。(我没有)
5、自上次
申根签证签发以来,个人生活状况发生了变化。(我没有)
6、由于个人情况与在联邦地区(没有朋友和亲戚)
关于回程机票解释信上说机票不能作为回国意愿的保证!!
感觉上解释信有写我爱家人,家里有父母需要我照顾,保证回国的话,旅游后回国找工作这些(资产上也有10万活期存款证明,拒签理由没有说资产不足问题),但还是拒签,不明白怎么证明我回国的意向。请问下大家这个要怎么写,还需要提供哪些有利的客观资料证明呢(除了机票)?
或者就是,找份工作再去,从而改善第2条。
再者就是,有稳定的自由职业收入,比如承接某项目然后每月都有资金往来到账,从而改善第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