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一下拒签信最后一段关于review/appeal rights的部分。如果我没记错visitor visa,除了based on human rights ground的appeal以外是没有administrative review/appeal rights的。如果确认如此你只有两个选择1)二申 2)去法院走法律程序做司法覆核。你亦可找你的MP求助问意见或先电邮home office负责administrative review的部门试看看。如果同样材料二申成功的话,你可以写信要求查核administrative errors属实后,删除相关拒签纪录,对方会否同意核查就不好说,但一试无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