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31岁 未婚 现
英国留学在读MBA, 有
日本泰国申根,DS160填写近5年旅游超过10个国家(欧洲国家占9个),一拒在2014年,本月13号
伦敦二拒, 问题有是不是学生,什么专业,去
美国干什么,本科什么专业,本科什么时候毕业,之前拒签过吗?什么时候拒签的?之前在银行工作多长时间(答大约3年)是不是自己旅行(回答是),去什么城市(回答
旧金山和
洛杉矶,DS160填写的预计待15天 无详细计划),面试官嘀咕了一句15天自己去玩两个城市,之后又问了几个基础问题,然后敲字录指纹给拒信,问具体原因不说,给使馆发邮件未回,计划去
美国过圣诞节,请问1这种情况12月份初可不可以再申请一次,2是否补交材料,如详细的
行程单,3,上次填写和回答的都是自己去玩,这次填写去
美国找同学一起过圣诞节是否可以提高过签率,还是必须和之前的(自己玩)要保持一致?(13号面签时认识的两个女学生说找同学玩秒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