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5月去欧洲,我的主要目的地是
意大利,但是老公又想去
法国....
我是全职妈妈,老公是自由职业(商业摄影师),目前在北京有套房子(全款),两人加起来有几W存款,但都是卡上的,没有存折,只有老公有信用卡.车子是公公的名字,我们的户口所在地都属于广州领区,前年(07年)在北京签过
日本.
目前的问题是卡的流水只能做一个人的,我目前不在发卡地,银行给的答复是必须本人去到发卡地打印流水盖银行章.如果我现在在所在地临时开一个户弄几W块钱做一个存款证明,这样可以吗?
PS:这次旅游,我婆婆也一起去,她退休了在广州有几套房子(全款)每个月收租1W块这样.
另外,我认为你们的财产证明可以这样考虑:由于财产证明与收入证明非同一概念,因此,
财产证明:通常是以不动产的房产和动产的车产即行驶证作为证明。
收入证明:由于各单位发工资的方式不同,有的单位直接发现金,有的将工资打入员工在银行的帐户里,所以,即可以用带公司LOGO的公司信笺打印出月工资额作为收入证明;也可以去银行打出交易明细记录清单作为收入证明。
你的个案,可以考虑:
1、北京的房子如在你们夫或妻一方名下,将房产证可以作为你们夫妻双方的财产证明;
2、你老公如果有工资卡,可以去银行打印老公的工资交易明细单作为收入证明;如果有工作单位发工资的话,可以让公司出具月工资收入作为夫妻共同收入证明;
3、你婆婆在广州有几处房产并有租金收益,如果租金收入以通过银行转帐获取的,去银行打印你婆婆月租金收益1万元以上(按实际数额)作为收入证明;
4、同时,让你婆婆妈为你们夫妻作一个担保,说明系共同出行境外。
以上意见,请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