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子的
我办的是
德国访友
签证,我本人不在广州,所以是爸爸委托他的朋友帮我去
签证中心交的材料,我今天接到爸爸的电话说,
签证中心审核我的材料以后。要求我补充以下一个材料:我男朋友一年的收入证明跟纳税证明。
我当时就觉得难以理解,马上给广州领事馆
签证中心打了电话,接电话的GG很nice,很耐心地问我:
请问你的男朋友有给你办一个叫做“经济担保函”的彩色的东西么
我说:有!
他说:那就可以了啊,你说的那个什么“邀请人收入证明跟纳税证明”,我没有听说过,也不在领事馆的清单列表里面
靠!我被雷死。
签证中心的两个人:审核材料的人跟接电话的人说法不一致!而且我也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要邀请人的收入证明跟纳税证明?难道是我们的经济担保函有问题?
我现在还没有看到
签证中心给的回执,但是我心情非常非常着急,我希望大家给我指点指点,我到底是出了什么特殊情况
签证中心要求补这么个材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