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
我和2个朋友准备10月初去澳洲玩。现在准备
签证,我们三人均是女孩子,一个已婚+固定收入+房产,一个离婚+自己的公司+房产+汽车,一个未婚+固定收入+房产+汽车,3个人护照上都有出国旅行经验,想请教大家:
1)3个人是一起签好还是单独签好?一起签是不是要去就一起过,不行就都拒签?
2)离婚的朋友户口上显示是没有离婚的,不过没有结婚证只有离婚证就是了(汗)
签证的时候可以说没有离婚吗?
3)我们有朋友是澳洲土生
中国人,说可以给我们做sponsor,但是他人在上海工作呢,这样的情况可以用他的邀请函吗?或者其他方式?
4)最后一个弱智问题,我们这样的情况签到可能大吗?
跪拜各位大大!谢谢!
计划去墨尔本看朋友,旅游的。送钱等签的期间,身边的同事、旅行社的朋友都觉得问题不大,满心期待的等来了这样的结果。晴天霹雳一般,一时难以接受,眼泪都差点冒出来!
郁闷至极啊!!
想了解详细情况的话,就看我的帖子吧!
目前正在考虑是申述,还是马上二签,还是就此作罢等以后再考虑这个旅游计划。
也请大家互相关注彼此的签证进程,多多献计!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