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为今年九月份离职,开了一个新的工作证明是从今年十月开始的,这样是否可行?我是想要不要写个解释信就是换了工作,原来的工作是有交社保的
2)之前的工作是有工资卡,工资上存入是有原公司名称显示的,我的银行卡跟工资卡分开的,要不要再加上原来公司工资卡的?可是上面的公司名称跟我现在新的那个不一样,是不是直接就用自己的卡就算了?
3)本人是单身大龄未婚女,无房无车,已经去过十三个左右的国家,其中有只有一个今年九月刚去
申根德国商务签,是原来公司出差,请问我的条件过签概率大吗?
希望大家可以多给一些建议,以及哪些方面需要注意的,请多给一些提醒,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