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计划今年暑假带我娃做一次美东+加东的长线旅游,2017.2.26提交了网申需要的所有材料,走的是美签简化通道。因为我老公这次不跟我们一起去
加拿大,所有申请只递交了我和我家娃的。今天收到邮件,需要补交两份材料,一个是孩子的出生证明,另一个是我老公的授权书。
根据领事馆信件的要求,这两份材料都要求用英文或法文,如果不是,就需要公证翻译。
那,是不是我老公的授权书,只需要用英文写一下,然后打印签字就可以了?这个应该不用公证吧。
出生证明,需要特地公证吗?还是直接自己找网上的模板翻译就可以了?
请通过加签的前辈们指点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