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妈妈第一次签的时候因为旅行社帮忙签说有美签简化,所以说不用递交财产证明!这次想要自己去递交申请,自己做翻译,重新递交一份完整的资料。因为上次递交是说6月份去的,但是现在被拒签的情况下,我在6月份再申请,所以只能重新写一份新的
行程,这样
签证官会怀疑吗?然后我旅行记录也只有东南亚,妈妈只有
泰国等于白本。我第一次被拒签是14年前因为留学说资金流动性不足,第二次被拒签是今年3月说旅游目的不明确,然后想6月份三签是不是很难?但是我爸爸还有其他家里人都在
中国,所以我应该写什么有约束性的事情,让我证明我会回来
中国呢?因为有两次拒签史,想说7月份去参加表姐婚礼,但是不能说有亲戚在。因为一直申请的是旅游签,没有说过有亲戚在,所以没有申请探亲。然后我是未婚,在私人公司上班,工资不算高,妈妈是退休工人,我是不是要写一份连
行程表一起递交的旅游目的说明书给
签证官看,各位能给点建议吗?
退休金不高,就慢慢积攒流水,攒到足以支付旅游费用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