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申请
加拿大签证,之前去过两次
美国。我目前遇到的疑问是主要有两个:
1. 在IMM5257E中有一个问题,"Have you previously applied to enter or remain in Canada?"。我在2003年申请过技术移民并且到
加拿大入境了。所以这里我会如实回答。但2003年到现在已经超过十年了,那么在travel history中我是否需要附上这个时期的护照内容呢(我在2006年换过护照)?
2. Employment Section中,要求填写10年内的工作经历。它只给了3行,10年我正好换了四个工作。这个怎么破?
请各位有经验的大侠多多指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