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6 递交的申请材料,按照准备材料准备。(除了
签证工作人员要我楼下175RMB翻译营业执照,没有翻译外,期间久事商务
捷克签证中心工作人员的垃圾态度啥的就不提了)
2018.11.1 被通知
签证被拒,纸袋子里只有拒签信和护照一本,拒签理由是第八条。
“ your information submitted regarding the justificaion for the purpose and condition of the intended stay was not reliable"
想过各种拒签理由:
1) 照片不合格,
签证工作人员当时说照片不行,一定要拍,没有理会,因为我去年办理
意大利申根签也是用的这张照片。
2)我老公流水余额不够,但审核清单上没说要求余额啊,流水上的工资(有英语SALARY标明)很清楚每个月的稳定收入1.5W+,并且在职证明上也写的很清楚了。
3)我自己的在职证明,在职证明我自己签字的,因为我就是我所在单位的法人代表,这个登记证上都写得很清楚,以及我的流水也表明了我的稳定收入并且余额还剩三万七左右。(1W是临时转的)
思索半天,问题可能出在递交的
酒店行程单是A
酒店,但是
Booking预定完打印了
行程单后我就直接CANCEL了,后来叫了材料后为
保险起见,又一次定了一模一样
行程的A
酒店,怀疑领事馆查核的时候按照原先
行程单上的订单号核查了。自己手贱了。
现在问题是,如果我们重新再签的话,敲章的营业执照和领导签字的在职证明等原件都没有退回,我老公在国企单位,再次准备的话很麻烦,有没有办法申诉或者补签这种?
以及一个很土的问题,拒签的话对之后申请其他国
签证有没有影响? 想着如果不去
捷克,短期再申请其他
申根国家也会有问题,但像
日本这种会有影响吗?
哎 真的心塞
申根国之间信息是互通的,申请哪国都有被拒的可能。申请日本签证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