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比较复杂,我和老公打算带3岁的女儿8月初(同学去
荷兰访问,8月底就回来了)去
荷兰及周边几个国家,我和老公的护照是北京办的(都是白本,老公商务签去过
美国、
德国,我没出去过),我们两个人是在青岛居住、工作。我和女儿户口在北京,老公户口在青岛。如果需要办暂住证,我们应办哪的暂住证?北京的还是青岛的。老公有去年年底办的北京的暂住证,青岛、北京两地都有房,我还需要办青岛的暂住证吗?(两处房子都有我的名字)现在办好像来不及了,得提前半年。还有其他办法解决吗?北京办的护照没过期,我们能在青岛重新办吗?好解决工作单位、户口签发地不一致的问题。想问下,我们这种情况有希望通过吗?多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