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港澳签注未过期是可以续签的,只是旧签注需要注销掉,但是有一个比较特殊的情况:
比方说我现在有一个
香港签注(未过期),然后我在网上申请续签,然后续签成功受理。我能不能在这期间去把旧签注用掉,再回来贴新签?还是说申请之后旧签注自动失效,然后我会在
中国边检那被卡住不让出境?
缘由:广东省有蛋疼的十个工作日规定,没满不给你贴签,这么做完全是为了充分利用时间……不然的话永远没办法在一个星期之内去
澳门两次(不使用护照入境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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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还有一个困扰我很久的问题,我从
香港过
澳门又回
香港,全程是没有任何盖章的,那么这个情况下
澳门签注下次还能继续使用么?(主要是
澳门签注有两个月最多只能申请一次的规定,所以要想一些很奇葩的情况来达到在短期内多次进入
澳门的目的╮(╯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