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本人学生,阿姨在
瑞士(有绿卡),其先生为
英国人(在
瑞士工作)。现想签探亲
签证。由两人提供邀请函和经济证明来担保本人。
现在的问题是,看了
瑞士领事馆的要求后发现本人似乎不符合要求
支付能力证明
a) EU/EFTA 公民(配偶,21 岁和21 岁以上子女)的家庭成员(父母,岳父岳母,祖父母)无需支付
能力证明(
瑞士申根签证申请表中所列34项必须填写)。
b) 无上述家庭关系的申请者须提供存折或最近3 个月银行对账单(原件和复印件)。
申根地区停留期
间每人每天至少100瑞郎(学生30瑞郎)或同等数量的其他货币。
c) 如果申请者不能提供财力证明或不符合标准,接受并评审申请后,
瑞士驻华使馆/总领事馆会通过
电子邮件传递”担保书”。
此担保书需
瑞士邀请人填写并递交到
瑞士相关的州当局。办理担保书的过程较长(几个星期)。在此,
建议申请者提前递交
签证申请。
现在请问,是否本人与阿姨叔叔的关系,必须要他们去当地当局开具担保书?还是只提供税单和银行证明便可?
2,如果先飞
阿姆斯特丹的话,能否入境
荷兰?虽是
申根,但第一次,不是很了解。
麻烦各位解答,谢谢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