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在欧洲旅行时护照遭窃,后来在
中国驻当地领事馆办了旅行证后,如期顺利回国,目前正在重新办理护照。
有一个问题需要咨询各位:我的
申根签证以及入境
申根区域的章是在已经被盗的护照上,出
申根的章和回上海浦东的章是敲在旅行证上,而我被盗的那本护照与旅行证之间没有信息联通(领事馆工作人员是这样告知的)。那会不会在
申根区域海关的出入境电脑系统里,我只有入境
申根记录,而没有出境
申根记录?他们是否会因此怀疑我逾期滞留不归,并留下不良记录?(我是按期回国的)。这样会对我以后再申请
申根旅行
签证,以及入境
申根区域时造成什么影响吗?
我想肯定也有其他人护照曾在欧洲被盗(同为受害者),能否有哪位告知一下,你们回国后,以后再次申请
申根签证会遇到什么麻烦吗?我现在保存着旅行证,以及当时警察局的报警证明。如果以后再次申请
申根签证,我该怎么操作,是否需要主动告知护照曾经在欧洲被盗(比如写一份声明,并附上报警证明复印件?)。拿到
签证后入境
申根时,是否也要随身携带旅行证和报警证明,以防海关查问?还是我完全多虑了?谢谢大家指点,如有亲身经历者能点拨一下更好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