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单身、无固定资产,护照签过
马来西亚、
日本旅游签。今年1月底我严格按
荷兰大使馆官网指定的
签证中心的要求,在广州中智
签证中心提交了旅游
签证资料。2月初收到拒签信,理由是:对提交的文件及证明的可靠性和真实性表示怀疑,并且认为我未提供正当理由的逗留目的和预期的住宿。对于此,感到非常不解,所有的来回机票订单、停留住宿订单、
保险、银行流水账单、收入证明都有,而且绝对真实,只是
酒店是同行的朋友预订的,入住人里面有我的名字,预定人不是我。
我4月中出行,如果现在重签,是申诉好,还是自己亲自去大使馆二次提交资料好呢?求神通的大侠们倾情指点!
签证类型:个人旅游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
停留时长:15天(具体以实际下发为准)
有效期:三个月/三年多次/五年多次
寄送快递需发送单号给客服,快递收到后审核资料1-2工作日
办理时长:送签后6-8工作日
是否面试:否
递签城市(领区):北京,上海,广州
北京领区:北京、天津、陕西、山西、甘肃、河南、河北、湖北、湖南、青海、新疆、宁夏、西藏、内蒙古
广州领区:广东、海南、广西
全国领区:全国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