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份通过旅行社递交资料办理的600
签证,结果被拒签了,当时提供了五万存款的冻结证明,自己银行卡余额一万多,房产证。我们公司是工资是发现金的,我也没有存钱的习惯,当时就拉了余款一万多的那张储蓄卡的半年流水。电调的时候,我回答的不是太好,问的比较详细,我男朋友在
悉尼,没有身份,留学生,我就是想去玩一下,顺便和他毕业一起回国的,旅行社当时叫我别填那边有男友,我就没填,本来就是打算去了住男友家,他带我玩,就没想着要做什么
行程安排,电调的时候问我
行程,我就随便说了几个地方,估计感觉不太详细吧。现在准备自己再递交一次,银行卡余额也多增加了,也让银行开了一张信用卡额度五万的证明,不过纠结到底要不要填那边有男朋友呢?要不要让他写邀请函呢?另外一签的时候贪图省事,就让爸爸的公司帮我开的工作证明,电调的时候也问了我工作的情况,被问的一愣一愣的,现在二签想用真实的工作证明,会不会发现和我上次提交工作单位的不一样?我现在的工作已经做了好多年了,我可以提供社保什么的,反正都能证明我的确在这家公司工作好多年,很稳定。我想写封信给
签证官,解释一下为什么我银行流水账没工资这项,那我要不要顺便主动提及工作单位不一致的事呢?还是等他发现了问我的时候,我再解释?各种纠结。。。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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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卡上的余额用于支持你逗留期间的消费,故与你申请逗留的时间有关。工资卡的每月的进出用于证明贵公司在职证明里面的职位和年薪。故需要与其相配套。工资如果发现金且没有个人收入税单的,通常领馆默认是低收入或是无收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