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第二次办理
申根,但是这一次顺带几个朋友一起办理,其中有一名同行者由于本人不在,我要求其把“申请者申明”、“邮寄免责声明”亲笔签好了扫描发给我,我这边打印了邮寄到中智。
今天查看审核结果,中智那边显示的是“您的
签证申请材料中有材料缺失或不符合使领馆要求。请注意,申请材料必须一次性寄出,此后不能再补充任何材料。 ”
随后我致电中智成都,他们的回复说是这个扫描打印件不符合规定,但是这个东西是由中智作为免责而保留的,而不作为拒签的条件,说暂时不用补充资料。
现在我就有点担心,使馆会不会因为这个东西拒签,因为这是同一组申请的3人中的1人,如果这样的情况,拒签后我该怎么操作?是申诉呢?还是重新申请呢?
希望有经验的前辈支招~~好人一生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