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打算今年9月10号左右跟父母和老公一起去欧洲玩一趟,因为很多朋友有兴趣,但是又是第一次去所以国内大家自己组一个团,不过因为自己工作和家庭的原因,一直生活在
新加坡,回国申请团签怕来不及,所以就自己一个人在
新加坡申请,老公是
新加坡人,属于免签。。第一次申请没有经验,就根据
新加坡这边网上的资料递交材料的。。结果悲剧了。。上面原因写着 your intention to leave the territory of the Member States before the expiry of the visa could not be ascertained 事后咨询了一些朋友,才发现自己很多材料没有交齐,比如结婚证书、房产证明这些。。然后签的时候也没有写上是打算回国跟父母一起去旅游。。如果现在回国再团签,把这些材料补齐,还有机会吗?主要
新加坡这里申诉要找律师,很麻烦。。也是无从下手。。。有些朋友让我回国换护照然后再团签,我现在也没主意了。。。各位有经验的快给我出出主意吧。。感谢
今天刚得知我的团签通过了,经过上一次的教训,这次团签把材料全部补齐。。终于通过了。。好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