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我的居留卡是到12月底过期的,但是10月初离开了
丹麦而且没有在
丹麦保留居住地址,就自动LAPSE了,按照官方网站的说法就是用了lapse这个词,然后我又准备申请另外一个
签证叫estabilishment card,申请这个
签证的其中一个条件是必须在之前的
签证expire之前申请,然后我就开始纠结,我现在是lapse了,不等同于是expire了吧。。。。。我觉得人家官方网站用词都是很讲究的,是不是应该现在我的居留就是lapse了,但没有expire,所以还是可以申请那个
签证的啊。还是说lapse就意味着失效了,虽然没有过期但是失效就失效的意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