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转自旅游网:当您拜访加拿大,计划打道回府时,请记得办理退税,表格可在免税店或机场取得,除了在某些特定的免税店可当场退税,最高为500元加币,其它皆需回国后再行邮寄申请退税.加国在每件物品上皆课有7[%]的货物服务税,即gst(太好了s & services tax).此外,还有各省的省税.目前可以退税的只有gst. 申请退税之申请人应: b 非加拿缶用? b 检附已经加拿大海关盖章认证的买买或住宿之收据正本.收据影本或信用卡签账单一概不予接受. b 每单张收据之购买金额(未税前), 应超过加币50元以上. b 所有申请收据之总金额(未税前), 应超过加币200元以上. b 申请退税之连续住宿夜数, 应不超过一个月. b 如果提出申请之退税内容,包含了一次以上的进出加拿大,应填写最早的一次进入日期,及最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