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表,E部分 30项 最后一条
served in a military force or state sponsored/private militia,undergone any military/paramilitary training,or been trained in weapons/explosives use (however described)?
曾在军队或武装力量或国家支持/私人的民兵中服役,曾接受军事/准军事训练,或曾经接受武器/炸药使用的训练(无论以何种方式描述)
我老公是部队转业的,1996年就转业了。这项应该怎么填写?填是,还是否?如果是“是”的话,需要详细解释,怎么解释呢?
多谢各位!!打算这个周五去递
签证。。。。
服兵役的人多了去了,这个不是问题,韩国台湾人人都要服兵役的。
TO 牛奶宝宝
我今天将材料送到签证处了,啥话也没问,交钱交材料,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