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在
德国上学,我在国内读研究生,准备暑假去
德国探亲。他在那边用2000欧的存款开具了Verpflichtungserklaerung(资金担保),我在国内每月有1300的奖学金(在读证明上有),现工资卡上有1万多余额,另有6万定期存款,还有一张3万额度的信用卡。由于
德国那边学生无法提供经济担保(无奖学金),那么在填申请表时是否应该是填写费由我自己付?还有表36项支付方式上,信用卡和现金复选可以吧,那个有住房是怎么回事?是指我老婆租的房子?需要选吗?还有现在填的入境地点和到时实际入境地点不一样没问题吧,因为虽说可能出示机票预订单,但最后不一定选择那家航空公司。还有,我这种情况签过的机率有多大?请各位朋友帮忙解答,先谢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