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號北京遞交旅遊簽證資料,31號收到退回的資料,拒簽了.
遞交的資料如下.資金證明 美金6,000+人民幣15,000.
2.請假證明 月薪4000,另附6個月薪資條複印件
3.旅行計畫-8天,倫敦,湖區,預計花費20,000(申請表裡要求寫的),並
Booking預定
酒店 4.戶口本複印件翻譯件-我的戶口在姑姑家,戶口是姑姑
5.簽證申請表裡,我寫沒有親戚朋友在英國,實際上有一個男性朋友,但我沒敢寫,怕被懷疑移民傾向
收到的拒簽信上,簽証官說他不滿意之處有:
1.他覺得我要花5個月薪水去一個沒有親戚朋友的地方進行一個短期旅行,很不合理
2.我的6000美金和4000人民幣都是6月和7月才存入的,他認為是為了簽證存入的,而且我沒有給出這些錢的來源
(但其實因為我的15,000都是08年5月以後存入的,美金6000可以解釋為08年以前的存款,但還是沒有證明)
3.基於以上原因,他會認為我沒有足夠強的ties會在簽證期後離開英國
事情基本就是這樣.聽說被拒1個月以內可以申訴,有人知道怎嚜申訴?
如果二次申請的話,因為上次收走了戶口本複印件,請假證明還有翻譯件什麼的,只有戶口本,護照,存款證明原件還了回來,那再次繳交資料還需要再繳一次嗎?
請有經驗的朋友幫忙,感謝!!
第一次填表的時候很多話說得太死了,例如除了薪資還有沒有別的收入來源?我寫沒有.再推翻可以嗎?
而且即使父母擔保,我也沒有他們匯款給我的証明啊
而且我的6000美金,如果說是08年以前的存款在6月兌換的,但兌換的單據也丟了,可信度有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