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10-11月去澳洲,最近打算提交676
签证,但是有一些问题,希望前辈们能解答一下。
25岁未婚女,此份工作不到2年,去年申请676
签证无电调通过,但是给的3个月有效期,一些原因没有去成,
签证因此浪费掉了。
Q1:今年我再申请,算是首次还是非首次办理676
签证?
Q2:因集团内部工作调动,工资单银行卡什么的都是新的了,这些在在职证明里需不需要说明?
Q3:上次没去的原因,是不是要在给
签证官的信里说一下?
Q4:48R-CHS里的35条:申请进入澳或者在澳延长居留被拒,或来澳
签证被取消,我这种不算“来澳
签证被取消”是吧?
希望知道的前辈们能给些解答~非常着急~~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