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在
德国学习,我计划了9月中旬去看他,已经预约了8月30号的面签.
填写申请表时遇到几个问题,请教:
1、我在单位有过两次出国的公差,因公护照上有
德国和
美国的
签证。这个
签证信息,是否要填写在26条“近三年的其他
签证及有效期”一栏上? 以及28栏的“以前在本
申根过逗留情况”?
因为因公护照是单位统一保管的,我不可以借出来复印,也就不能带着去面签。
2、我打算在德期间,去
瑞士玩几天,应该要申请两次入境? 这么填写,
签证官会不会要我出具什么资料?
另外:
德国邀请人的租房合同是不是必需的?
谢谢热心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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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计划9月中旬出发去
德国,约到了8月底去面签,还有一个月的准备时间.关于材料,请教几个问题:
1. 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存款证明这些材料,是否需要英文翻译? 如果要翻译,需要专门的翻译社出具吗,还是自己翻译正确就可以了?
2、平安
保险是否被认可?
谢谢高手指点!
有差不多时间面签的朋友,大家多多交流啊:)
8-)
如果我与朋友的交情没有到可以毫不犹豫的签下如此担保,那邀请函该如何发呢?
是否有办理纯邀请函的手续?或者普通书信类的邀请信,是否可以用?
我朋友是德国籍人,不办那些正规的邀请函是否不妥?VO会感觉诧异。
老外对担保的事情都很慎重的,这当然可以理解。。。。到底怎么办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