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写表格过程中遇到下列问题,希望获得各位大虾帮助:
1)第18条,“如果你的居住国不是你的国籍所在国,那么你是否被允许返回居住国”,是否不用填写?
2)第20条,“工作单位名称,地址和电话,学生填写学校名称及地址”,我在一家
美国独资公司工作,但关系档案以及合同都挂在人才服务公司,是否填写我工作的公司,还是人才服务公司?
3)第27条,“如需过境,是否有进入最终目的地国家的入境许可”,是否不用填写?我不太理解。是否就是说我需要进入其他非
申根国家时的情况。
4)第35条,“谁支付你的路费和在国外停留期间的生活费用”,此项是否多选?因为路费等是我个人支付,但在德期间是住在朋友的家里,是否此项需要也选择邀请人,如何支付怎么填写,是否是信用卡,现金等,是否需要出示相关材料,如果已经有了对方的经济担保书?因为我已经看了之前的帖子,说有了经济担保书就不需要银行存款证明,那么是否此项我就不需要出示任何证明了(除经济担保书之外)?
公司的准假证明以及公司地址等等,我这样的情况,是应该让工作单位出具,还是人才服务公司?
若我在停留期间进出其他
申根国家,对于
签证国家是否仍旧属于一次入境?
非常感谢!!!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