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计划5月欧洲游、上
海法签,几个问题请前辈帮忙:
1.关于收入证明:收入证明方面需要工资卡的对账单,但我和老公的工资卡每个月只有1000多块/人、大部分收入(包括奖金和各种补助)都是发现金的,我可以请人力资源部出每月6、7千收入的证明(符合实际情况),但是这样会不会让VO看着觉得假?是不是一定要交工资卡对账单而不能只交人力资源部开的收入证明?
2.关于集体户口:我和老公户口都在上海,我户口在家里、老公的户口是公司集体户口(国有大型企业)、一直没签回家里。想问问集体户口会不会对签出有负面影响?如果有影响的话,我考虑要不要干脆把他户口签到跟我一起。。。
3.关于以前的因公护照
签证:我和老公的因私护照都是大白板,但我以前用因公护照去过不少国家(主要是发达国家、包括
申根国),我是不是应该把因公护照上的每个
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全复印了带过去?(还是干脆问公司把原件要了带过去更好点?)VO看这些吗?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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