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两个人(一女一男)准备2009的1月去欧洲自助游。女:单身,福建户口(福州)。今年刚换的护照,旧护照上有
马来西亚的
签证(由于工作关系没有成行)。很郁闷的是,旧护照被收进去了,而且我还没有复印。男:单身,福建户口(八县)。刚换的护照,旧护照上有
新西兰签证和
日本签证,他签过的机会很大(福州有
德国签证中心,我去咨询过了。工作人员肯定表示他可以通过)。具体问题如下:
1,女生拒签的机会是不是很大?(刚才在一个MM的帖子里看到今年
德国的拒签率很高,泪奔。福建人名声不好,可是我真的想去旅游啊。欧元好不容易跌这么低,希望领事馆也可以体会我的心情)如果拒签,以后是不是会影响我去签其他国家的
签证呢?
2,如果其中一个被拒签,签过的人如果也取消
行程,会不会对他将来再签有影响呢?
3,
签证须知有写“付上已签名的
签证申请补充说明,申明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属实(根据居留法第55条)”,我没有看到论坛上有人问这个问题。疑问的是,这个说明要怎么写,需要英文、中文各一份吗?(我是菜鸟如果有什么问题,不要笑我)
目前,
签证方面就这三个问题,希望能有人来帮忙解决一下。谢谢了!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