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lp6月中旬要去参加一个在
希腊Rhodes的会议,单位要求这种出国都用因公护照。邀请信上的会议时间是jun 12-17所以递交进去车材料的
行程也是按这个计划,即12号到,17号离境,
酒店也都订好了。
1. 我打算跟她一起去玩米岛圣岛,假设她的因公护照上的
签证上有效期为一个月,我们在她会议结束后时间出去游玩回来时间晚于17号,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2. 如果我申请
申根签证并且理由说是和我lp一起,现在只能用跟她一致的
行程了(因为她的
签证申请材料已经交到外办想改都没办法了)。假如
签证批下来后我在
希腊呆到25号才离境会不会有问题?我的是私人护照,需要自己到领馆申请。
我这两个问题ms有点违反版规,但是我们也不是要蓄意作假拿
签证。现在担心的就是拿到
签证实际
行程和申请时
行程不一致会不会导致
签证官把离境日期定的很死,或者影响在
申根国的信用度,毕竟以后欧洲可能还是会多去几次的。
有相关经验的长老请指导一下,先谢过了!
允许停留30天 有效期jun12-22 那你必须在22号离境
但是因公护照能不能像旅游签证那样给的那么宽松就不一定了 你LP的签证可能只给到17号 那她17号必须离境 否则是滞留
!假设!给你LP的签证有效期也多 允许停留也多 那就没问题
如果给你的也是到17号 那你也得到期离境
顺便提醒LZ一句 希腊并不鼓励签个人旅游 个人感觉你的签证有点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