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lp6月中旬要去参加一个在
希腊Rhodes的会议,单位要求这种出国都用因公护照。邀请信上的会议时间是jun 12-17所以递交进去车材料的
行程也是按这个计划,即12号到,17号离境,
酒店也都订好了。
1. 我打算跟她一起去玩米岛圣岛,假设她的因公护照上的
签证上有效期为一个月,我们在她会议结束后时间出去游玩回来时间晚于17号,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2. 如果我申请
申根签证并且理由说是和我lp一起,现在只能用跟她一致的
行程了(因为她的
签证申请材料已经交到外办想改都没办法了)。假如
签证批下来后我在
希腊呆到25号才离境会不会有问题?我的是私人护照,需要自己到领馆申请。
我这两个问题ms有点违反版规,但是我们也不是要蓄意作假拿
签证。现在担心的就是拿到
签证实际
行程和申请时
行程不一致会不会导致
签证官把离境日期定的很死,或者影响在
申根国的信用度,毕竟以后欧洲可能还是会多去几次的。
有相关经验的长老请指导一下,先谢过了!
允许停留30天 有效期jun12-22 那你必须在22号离境
但是因公护照能不能像旅游签证那样给的那么宽松就不一定了 你LP的签证可能只给到17号 那她17号必须离境 否则是滞留
!假设!给你LP的签证有效期也多 允许停留也多 那就没问题
如果给你的也是到17号 那你也得到期离境
顺便提醒LZ一句 希腊并不鼓励签个人旅游 个人感觉你的签证有点悬
VO是否拒签应该是按照申请人非法居留/移民倾向来判断的吧,我护照上已经有意大利签证(已过期),美国商务签2张(还有效),还有墨西哥,巴西,马来西亚等几个国家的签证,希望VO别玩小性子就好。
VO是否拒签应该是按照申请人非法居留/移民倾向来判断的吧,我护照上已经有意大利签证(已过期),美国商务签2张(还有效),还有墨西哥,巴西,马来西亚等几个国家的签证,希望VO别玩小性子就好。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