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lp6月中旬要去参加一个在
希腊Rhodes的会议,单位要求这种出国都用因公护照。邀请信上的会议时间是jun 12-17所以递交进去车材料的
行程也是按这个计划,即12号到,17号离境,
酒店也都订好了。
1. 我打算跟她一起去玩米岛圣岛,假设她的因公护照上的
签证上有效期为一个月,我们在她会议结束后时间出去游玩回来时间晚于17号,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2. 如果我申请
申根签证并且理由说是和我lp一起,现在只能用跟她一致的
行程了(因为她的
签证申请材料已经交到外办想改都没办法了)。假如
签证批下来后我在
希腊呆到25号才离境会不会有问题?我的是私人护照,需要自己到领馆申请。
我这两个问题ms有点违反版规,但是我们也不是要蓄意作假拿
签证。现在担心的就是拿到
签证实际
行程和申请时
行程不一致会不会导致
签证官把离境日期定的很死,或者影响在
申根国的信用度,毕竟以后欧洲可能还是会多去几次的。
有相关经验的长老请指导一下,先谢过了!
VO是否拒签应该是按照申请人非法居留/移民倾向来判断的吧,我护照上已经有意大利签证(已过期),美国商务签2张(还有效),还有墨西哥,巴西,马来西亚等几个国家的签证,希望VO别玩小性子就好。